释义 |
法律分析:著作权登记手续如下: 1、查询作品是否具备登记条件,确定版权登记类型; 2、提交订单及相关作品资料,由知识产权顾问整理核对登记文件; 3、专业顾问填写作品登记申请表,并与其他材料一起提交版权中心; 4、版权中心审查申请材料; 5、版权中心出具作权登记证。 一般作品作权登记流程的完成时间约为20-25工作日。作品的作权登记采用自愿原则,即作者自原创完成之日起自动享有作品的作权,不是否登记而改变。可以看出,获得作权的前提是作品的产生,其次,没有签署任何放弃作权的声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七条 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八条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依法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法人,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调解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授权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使用费的收取标准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使用者代表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将使用费的收取和转付、管理费的提取和使用、使用费的未分配部分等总体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应当建立权利信息查询系统,供权利人和使用者查询。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设立方式、权利义务、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