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