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销售不好公司裁员有赔偿吗 |
释义 | 因销售不好公司裁员有赔偿。 销售业绩不达标被辞退有赔偿的。法律法规是严格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的,对于劳动关系的解除,此时也是有着严格的限制的,如果是劳动者被辞退的话,此时也是需要按照法定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仲裁程序如下: 1、填写仲裁申请书。但必须在争议发生后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超过时间即无效; 2、由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当做出决定后,无论同意是否,都将通知当事人。如果同意受理,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 4、开庭审理。当事人明确请求,并进行答辩,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事实,双方当事人都可以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由仲裁庭人员就受理案件进行双方调解; 6、如果调解不成,将根据相关案件,就当事人责任进行裁决。 综上所述,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代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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