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允许。 我国法律对代孕作出明确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法进行代孕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代孕行为将代孕方的子宫作为“物”来出租使用,将胎儿作为交易对象,无疑将人格权益作为商品进行交易,与我国传统的社会伦理、道德以及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相违背。因此,代孕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基于代孕行为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合同。 如果委托代孕的父母因离婚等原因弃养代孕婴儿,也是践踏道德底线的恶劣行为。我国明令禁止的代孕背后,还潜藏着很多违反社会伦理、公序良俗的问题。法律红线不可逾越、道德底线不可触碰。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