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2陕西省取暖费发放标准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分别提高到: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 2、城市低保户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600元; 3、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200元。 资金来源: 1、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由同级财政负担,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按现行补助水平予以补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行解决; 2、城市低保取暖补贴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按取暖费原分担比例共同负担; 3、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取暖补贴由省级财政负担。 综上所述,企业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补贴标准执行,增加的职工取暖补贴支出由所在企业负担,可以列入企业生产成本,企业离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渠道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