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释义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具体如下: 1、空气质量指数标准是一级标准年平均浓度限值为15微克/立方米,24h平均浓度限值为35微克/立方米; 2、二级标准年平均浓度限值为35微克/立方米,24h平均浓度限值为75微克/立方米; 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包括六种常规污染物,为了更贴合公众对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观感受。空气质量指数(AQI)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各项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的影响,将污染物浓度简化成为单一的概念性指数值形式; 4、AQI取值范围为0-500,其中0-50,51-100,101-150,151-200,201-300和大于300,分别对应空气质量指数级别为一级至六级; 5、发达国家对PM2.5的研究起步较早。美国最新修订版PM2.5年均平均浓度限值的一级标准为12微克/立方米; 6、欧盟《环境空气质量指令》规定至2015年,PM2.5年平均浓度达到20微克/立方米以下; 7、日本环境基本法规定PM2.5的年均浓度限值为15微克/立方米。 改善空气质量的措施: 1、建立空气质量监测机制,落实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 2、加强工用能源开发,不断替代化石能源; 3、发展太阳能等无污染新能源,扩展人类能源源泉; 4、出台法律规定,严格限制节日爆竹燃放,减少排放有害气体; 5、提供集体送暖,减少取暖成本; 6、勤种树,多开河渠,减少排放污水; 7、使用空气净化器防治室内空气污染; 8、出行时尽量乘坐公交车、地铁,减少私家车使用;安装尾气处理器或使用燃油润滑油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9、对于污染和能耗大的工厂进行改造,对废气、废水等进行无害处理,实现节能减排。 综上所述,空气质量关乎人类生存质量,也深深影响着地球上其他的生物,我们要自觉维护环境保护义务,努力提高人类生活水平,不断改善空气质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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