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确权并不是土地重新测量,而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一块地的权属要经过严格登记、审核等程序,最终确,然后颁发确权证书。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是由于目前的宅基地使用使用没有完全按照法律法规来办理,随着土地管理的深入,发现许多问题,比如手续不全,宅基地的具体情况不明,面积多占,发证率不高,以前是该集体现在转出的人员的宅基地等等。现在就按相关法律法规重新确认宅基地使用权,重新登记发证。 一、什么情况下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市或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批准文件,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村庄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或国家建设征用等原因需要调整或迁建住宅,新房建成后,逾期无正当理由不拆除旧房,退出原宅基地的 (二)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三)因继承房屋等原因造成农村村民一户一处之外的宅基地 (四)因迁移、病故等原因销户而停止使用的宅基地 (五)未按照批准用途使用的 (六)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二、申请农村宅基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农村宅基地应向乡镇政府、办事处提交下列资料: (一)村民个人申请宅基地的申请书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是否本村集体户口等) (三)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材料 1、申请人现有的宅基地情况; 2、对申请人拟发放宅基地的位置、面积、宗地草图等; 3、村民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情况,在村集体公布情况的说明等; 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现状图等,并注明拟占用土地地类。 (四)属于建新交旧的,申请人与村委会签订的建新交旧协议书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