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拆迁冻结限制了权利人对该房屋进行处分的权利,包括出售、更名、变更房产面积以及迁入该房产所在户口等。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发生应当进行拆迁冻结的情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