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师殴打学生构成虐待罪吗 |
释义 | 老师殴打学生构成虐待罪吗 老师和学生之间不存在虐待罪。 虐待罪(刑法第260条),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老师体罚学生的,造成严重伤害的,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 虐待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由于虐待行为所采取的方法,也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因此,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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