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手而导致的经济纠纷层出不穷 近年来男女双方因感情破裂而索要分手费的事件频发不断!那么索要分手费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我国刑法规定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就会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 一, 索要分手费时使用威胁、恐吓等手段,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被迫交出财产,而索要方取得财产; 二, 索要分手费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也就是索要不属于自已本来的财产,想把对方的财产占为已有,如果是自己之前出借或赠与另一方的财产则很难认定; 三, 索要分手费的数额达到数额巨大或多次敲诈的,在我国一般认为敲诈勒索2000元-5000构成数额较大,3-10万构成数额巨大,30-50万构成数额特别巨大。 所以现实中需要同时满足以上三个犯罪构成要件才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 王律师友情提示:即使不满足以上三个要件,男女双方分手时自愿签订所谓分手费或青春损失费协议也是无效的,如果索要方拿着这个协议到法院诉讼,法院也不会支持! 但很多人却认为分手费或者青春损失费是对女方多年付出感情的心理安慰,应该给!家人们你们觉得这个分手费是否应该支付呢? 关注正能量王律师,关注王娇律师,让法律为你的生活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