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劳务派遣工是能够转正的。劳务派遣工所在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因此派遣工的表现符合其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在不损害其他单位或个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成为该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 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