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不给孩子探望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让见孩子的,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所以,一方不履行协助的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起诉处理。 一、离婚有没有权利上法院要求探视权 离婚时是有权利要求探视权的。如果男女双方经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拒不履行有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另一方可以依据判决书或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规定的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闻由当事人协议。因此离婚时是可以要求探视权的执行的。 二、两年不让见孩子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一般情况下,两年不让见孩子不可以变更抚养权。男女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有探望权,而另一方要协助其行使抚养权的义务。在取得生效判决后,对方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会向对方发出执行通知并强制执行,但是不可以以此为理由更改抚养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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