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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前的债务怎么承担
释义
    离婚前的债务,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性活动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双方也要共同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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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2: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