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设立基层法律服务所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设立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规范的名称和章程; 2、有三名以上符合司法部规定条件、能够专职从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有固定的执业场所和必要的开办资金。 (二) 设立乡镇法律服务所,由住所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组建,或者在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下,由本辖区内的乡镇人民政府组建。 设立城市街道法律服务所,由街道办事处在市、区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下组建。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组建由地方政府核拨事业编制和事业经费的基层法律服务所。 (三)行业主管部门、社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不得发起组建基层法律服务所;不允许个人以自愿组合方式发起组建基层法律服务所。 法律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第二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是在乡镇和街道设立的法律服务组织,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机构。 第三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面向基层的政府机关、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以及公民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 第四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其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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