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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又拿工资又领生育津贴犯法吗
释义
    又拿工资又领生育津贴是不犯法的,其中工资是用人单位给员工准备的,为公司劳动那肯定要给大家发放工资,而生育津贴是国家给女性的补贴,所以两者之间其实没有太大关系。
    一、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区别
    1.发放主体不同
    生育津贴的发放主体是社保机构,而产假工资,则是女性生孩子期间,公司给女职员发放的工资,发放主体是公司。
    2.性质不同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产假工资:公司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所发放的产假工资。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3.范围不同
    生育津贴里包含产假工资。
    工资和生育津贴不能同时领取。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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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9: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