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贪污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1、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3、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物孙罚金或者没收带蚂枝财产。5、贪污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6、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7、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蠢敏处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