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物权保护纠纷是二级案由,包括7个第三级案由。如果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只涉及“物权保护纠纷”项下的一种物权请求权或者债权请求权,则可以选择适用“物权保护纠纷”项下的第三级案由;如果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涉及“物权保护纠纷”项下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物权请求权或者债权请求权,则应按照所保护的权利种类,选择适用“所有权纠纷”“用益物权纠纷”“担保物权纠纷”项下的第三级案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三部分物权纠纷五、物权保护纠纷37.物权确认纠纷(1)所有权确认纠纷(2)用益物权确认纠纷(3)担保物权确认纠纷38.返还原物纠纷39.排除妨害纠纷40.消除危险纠纷41.修理、重作、更换纠纷42.恢复原状纠纷4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