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与迁户口是否相关? |
释义 | 户口与房产证无直接关系,注销户口不影响房屋出租或出售。购房者可办理户口迁移,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法律依据: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第十一条。 法律分析 户口和房产证没有太大关系,在房屋中有户口不一定是房屋的产权人,同样,房屋的产权人也不一定在房屋中有户口。目前,户口的功能基本限于社区、住户、人口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对于产权房而言,注销户口一般不会影响房屋的正常出租或者出售。若房产证尚没有办出,但商品房已经交付使用,公安机关已编制门楼牌号码,本人已经实际居住,则可以办理户口迁移。但开发商必须将购房合同到交易中心进行了备案。户口迁入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 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贷款购买的,需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3、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者本人与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配偶随迁的,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第十一条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结婚证》;(二)人民法院对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属离婚分割的,一并提供《离婚证》、生效的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民事调解书);(三)县级以上的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属离婚分割的,一并提供《离婚证》、生效的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民事调解书)。 结语 户口和房产证在法律上没有直接的关联。户口与房屋产权人之间并非必然关系。对于产权房而言,注销户口一般不会影响房屋的出租或出售。如果购房者已居住且开发商备案,即使房产证未办理,也可办理户口迁移。申请时需提供购房者的书面申请、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根据《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户内成员因婚姻或房屋产权变化需要分户,可提供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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