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方不履行合同处理方式如下: 1、书面通知要求对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2、守约方及时行使抗辩权,避免损失扩大; 3、违约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双方协商不成的,守约方可以通过诉讼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2、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主要债务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以持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