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立案后赔偿怎么办 |
释义 |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立案后应赔偿5000元。 侵害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数额和情节较轻的(5000元以下),按照民事侵权规定赔偿,损失依据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除民事赔偿外还需承担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事责任。 故意损坏他人财务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所承担的责任具体如下: 1、治安管理处罚;毁坏的财产数额较大的,可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民事赔偿责任:毁坏他人财产的,侵权人需要按财物的市场价格或者鉴定价格赔偿财产所有人的损失; 3、行政责任: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可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 4、刑事责任: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5000元以上)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判处刑罚。 综上诉述,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立案后视情节轻重所出发点方式略有不同,情节不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会面临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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