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车与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指南 |
释义 | 摩托车与小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调解。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确定责任,并填写协议书或文字记录,协商赔偿数额和方式。保险索赔或自行协商处理。如有特殊情形,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交通警察可采用简易程序处理争议事故。调解可由交通警察进行,但需双方请求且满足条件。赔偿数额非强制性,需协商或诉讼解决。 法律分析 一、摩托车与小车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摩托车与小车交通事故责任是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来进行确定。发生小车与摩托车碰撞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填写包含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情形、赔偿责任人等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当事人均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的; (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 (5)碰撞建筑、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列交通事故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处理: (1)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 (2)受伤人员认为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对赔偿有争议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当事人不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应当记录交通事故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 二、小车与摩托车发生碰撞,交通事故可以调解吗? 1、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交通警察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4)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在当代社会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上的范围之内,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话按照交警部门工作人员所作出的责任划分比例来进行确定赔偿金额。但是关于这个赔偿数额的话,并不是具有强制性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不能协商一致的直接去法院诉讼。 结语 摩托车与小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当事人应填写交通事故协议书或文字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事故情形和赔偿责任等,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方式。当事人可根据记录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如有特殊情况,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采用简易程序处理争议较小的事故。调解可在当事人共同请求下进行,调解结果记录于认定书上,否则交通警察可将相关情况载明于认定书后交付当事人。赔偿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无法协商一致,可诉诸法院解决。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 赔 偿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抢救、治疗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一十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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