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在维修厂维修期间因修理人员操作不当着火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修理汽车的委托人与汽车修理厂之间实际上是一个承揽合同关系。火灾的发生是由汽车修理厂引起的或汽车修理厂对修理的汽车保管不善,那么汽车修理厂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汽车修理厂提供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受到损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 二十五、 将第四十四条改为第五十二条,修改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