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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能否废除自愿签署的不平等协议?
释义
    协议不平等、损害利益的合同条款可以撤销或变更。双方可协商变更,也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欺诈、胁迫或违反真实意思的合同可撤销。合同需公平、符合法律和公序良俗,否则无效。明显不公平的合同可撤销,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合同应公平协商,达成协议后方有效。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合同可撤销。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合同可申请撤销。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变更或撤销,申请应在一年内提出。
    法律分析
    能,自愿签的不平等协议能作废。合同不平等条款是可以变更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从法律角度来说,只要是具备相应民事权利能力的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也不损害他方利益的不公平的合同条款也可以是有效的。但如果是签订时显失公平以及违反法律其他规定签订的协议无效。
    根据相关规定,合同明显不公平的,是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的签订应当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进行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后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明显不公平的合同。明显不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利用优势或者对方经验不足,在订立合同时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合同。
    合同约定如果明显不公平,损害了一方当事人的正当利益,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依照约定申请仲裁机构,要求撤销不公平的合同或者条款约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平等原则,不得含有明显不公平的条款。如果合同存在明显不公平情况,损害了一方当事人的正当利益,受损害方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或变更合同。合同的撤销申请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相关规定,只有自愿签订的不平等协议可以作废,而合同不平等条款可以通过协商或法院、仲裁机构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四百二十二条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是,变更的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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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22: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