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费用收取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执行费用的具体计算标准如下:1、执行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执行金额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3、执行金额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4、执行金额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5、执行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对于没有执行金额的执行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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