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外医疗保险理赔要带什么 |
释义 | 意外医疗保险,主要是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导致产生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将在约定的保障范围与保障金额范围内,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保险单,户籍身份证明,医疗证明,其他相关材料。 一、非社保用药保险是否赔付 不赔。保险公司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外的医疗费用不承担保险责任,其依据是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中“保险人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疗用的赔偿金额”之条款。保险合同条款约定且明确告知被保险人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医疗费用部分保险人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理赔,即医疗费用保险责任范围为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外的费用保险公司不赔付,应由侵权人承担。 二、意外医疗保险的范围有哪些 保险 答:意外医疗保险主要是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导致产生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医疗保险,是指承保被保险人遭受到意外伤害所导致产生的住院治疗费用的险种。 通常情况下,意外医疗保险是作为意外保险的附加险形式存在的,现阶段的部分保险产品还能提供一定的医疗垫付保障功能,如无忧综合意外医疗垫付保障计划,提供医疗提前垫付,31省(市)950家医院意外住院免交费治疗。 保险公司在设计此类产品时,均以此为标准将疾病、个人体质导致医疗费用做除外责任。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疑惑中暑不在意外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原因。另外保险公司在指定理赔标准时,均已医保规定医疗机构及用药范围做为理赔标准。进口药物、及在一些非社保指定医疗机构治疗都不在保险范围之内。 三、意外保险怎么赔付 意外事故保险赔付如下: 1、被保险人因意外身亡的,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赔付死亡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意外残疾的,按照残疾程度分级给付残疾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意外需付医疗费用的,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和实际医疗费用赔付医疗保险金; 4、被保险人因意外无法工作的,给付停工津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意外医疗保险条款》第二十三条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二)保险单; (三)保险申请人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四)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附有病理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疗仪器检查报告的医疗诊断证明、病历及医疗、医药费用原始单据、结算明细表和处方; (五)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本项申请相关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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