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租房是否允许亲戚临时居住?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和流程。申请人需要提交申请材料,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对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若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法律分析 一、公租房和亲属共同居住是否可以? 公租房可以允许家庭成员(如父母、子女等)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但不可以自己不住而让他人代为居住。在申请公租房前,大家都可以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也可以在公租房申请下来后,符合条件的亲属作为共同申请人进行申请。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公租房管理部门。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如何申请公租房?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综上所述,公租房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一种保障性住房措施,公租房可以和亲属一起居住使用,这有一个前提,亲属也是该公租房的共同申请人之一。自己将公租房申请下来后,可以去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变更,添加亲属姓名。 结语 公租房是我国解决住房问题的有益尝试,对于中低收入家庭来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公租房的申请条件较为严格,需要符合收入、财产等规定标准,但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共同申请,也可以在公租房申请下来后添加亲属作为共同申请人。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公租房管理部门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公租房的申请流程相对较为复杂,但相关部门会给予指导和帮助,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够顺利申请到公租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