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只要开车人有驾驶证,且准驾车型相符合,保险公司就是正常理赔的。保险是保的车辆,不是驾驶人。所以这个车辆是任何人都可以驾驶的,只要驾驶人有证件,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就正常理赔。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