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税务怎么申报? |
释义 | 如果是独立核算,收入按实计算,营业税按收入的百分之五计算,企业所得税按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三计算,如果没有收入按零进行税务申报。如果不是独立核算,则由总公司合并报表计算,统一进行税务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由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自行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额,减除预缴税额后,计算全年应补退税额,并填写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及其有关资料,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和缴纳应补缴的税款,或者申请办理抵退税手续。 一、非居民企业的汇缴申报 1.申报资料 企业办理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报表、资料: (1)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3)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企业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2.申报中的相关要求与说明 (1)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应当在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报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申报期限。 (2)企业委托中介机构代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应附送委托人签章的委托书原件。 (3)企业申报年度所得税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需补缴或退还所得税的,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送达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税事宜通知书》(见附件1和附件2)后,按规定时限将税款补缴入库,或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办理退税手续。 (4)经批准采取汇总申报缴纳所得税的企业,其履行汇总纳税的机构、场所(以下简称汇缴机构),应当于每年前,向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索取《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以下称为《汇总申报纳税证明》,);企业其他机构、场所(以下简称其他机构)应当于每年6月30前将《汇总申报纳税证明》及其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其他机构未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汇总申报纳税证明》,且又无汇缴机构延期申报批准文件的,其他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负责检查核实或核定该其他机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应补缴税款并实施处罚。 (5)企业补缴税款确因特殊困难需延期缴纳的,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6)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内,发现当年度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应当在年度终了之日起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 (7)企业报送报表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三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二、企业所得税25%应当如何计算 企业所得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企业所得税税率依据20%征收。企业所得税缴纳是预缴与汇算清缴结合的,25%所得税率计算本月应纳所得税是计算当月应纳所得税额,该金额与递延所得税额进行计算得出当月应预缴所得税额;每年的四月地税部门都会对企业上一年度的所得税进行清算成为汇算清缴,核算上一年度整年的利润和成本,计算上一年度的实际企业所得税,最终与上一年度预缴所得税额进行对比,多退少补。 首先要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免征-各项支出(成本、费用、损失)-准予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额。其次计算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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