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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店铺合同到期拆除该怎么进行赔偿
释义
    店铺合同到期拆除的,一般不进行赔偿,除非承租人和出租人在合同中另有约定。根据法律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承租人不能获得任何关于拆迁房屋的补偿。
    一、租房子补偿标准出租人能享有赔偿权吗
    出租人出租房屋后,承租人获得拆迁赔偿是其享有的权利。租房拆迁要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补偿,兼顾对房屋使用权人安置。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二、拆迁后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房屋拆迁后,房屋租赁关系仍然有效,双方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出租人不能以此为理由终止租赁合同,
    但由于以前的房屋被拆除了,所以承租人可以住在补偿安置的房屋里。
    如果补偿安置的房屋和以前的房屋条件不一样,双方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租金。
    如果不符合原来的用途,承租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三、店铺转让费要经过房东吗
    店铺转让费产生的前提是店铺的转租,根据法律规定,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承租方转租房屋的,应当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如果该店铺经过多次转租,那么最终享有决定本次转租能否成立的权利就属于房东所有,但是只要所有的出租人同意转租,则店铺转让费不要经过房东,如果租赁期限未到,仍然应当向出租方支付租金,但是转让费不需要经过房东。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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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7: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