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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业主购买一个车位但是有两台车可以轮流停放吗?
释义
    一个车位两辆车换着停是可以的,但具体还要看小区的管理条例。有些小区一个车位是可以登记多个车牌的,但同一时间只能停放一辆汽车,在登记的汽车中,只要有一辆扫描进入了车库,其他汽车就无法再进入,或者需要另外收费。而有些小区管理比较落后,规定一个车位只能登记一辆汽车。我国《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和车库的权属应当依据合同确定。通过出售和附赠取得车库车位的,所有权归属于业主;车库车位出租的,所有权归属于开发商,业主享有使用权。
    小区地上停车位出租给业主合法吗?
    合法。地面停车位包含两种类型的停车位,一种是建筑区划内的,另一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建筑区划内的地面停车位属于专有权的客体,所有权属于开发商所有,业主和开发商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业主是有偿或无偿使用车位。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在物业管理中可以约定使用公共车位是否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当然也可以无偿使用,同时关于费用的支付可以约定自行收取还可委托物业进行收费。
    小区车位业主可以收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限定,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隶属业主共有。这些车位依法应隶属全体业主共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对小区设施和场地有维修、养护、管理的义务,物业公司接受业主大会的委托有权对车辆在小区内公共场地或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的停放进行管理和收费。收取的停车费按照物业公司与业主大会达到的协议进行分配,实践中,停车费一部分作为物业管理成本和交纳的税金,另一部分作为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也就是说虽然增设的停车位是全体业主共有,但不代表是每个业主单个所有,业主对车位行使共有权,也能够体现在对共有车位收益的分配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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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5: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