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毒品犯罪包括贩卖、运输、制造、持有、故意吸食毒品等行为,以及为他人提供毒品的行为。若被指控为毒品犯罪的帮凶,需证明自己未参与主观上的故意或者明知他人贩卖毒品而未劝阻的情况下,提供帮助和支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为毒品犯罪分子提供资金、账户、证件、住所、交通、通讯、物品、帮助逃避检查等条件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拒绝证明自己的罪行,但有证据表明其罪行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拒绝不利于自己的证据。” 总结:若被指控为毒品犯罪的帮凶,需证明自己未参与主观上的故意或者明知他人贩卖毒品而未劝阻的情况下,提供帮助和支持。同时,被指控人有权拒绝证明自己的罪行,但若有证据表明其罪行,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