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遭遇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何维权?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义务继续履行;但如果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支付赔偿金。这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拓展延伸 维权员工如何应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对于无法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加班记录、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证明、相关证人证言等。同时,可以寻求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以便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如果证据充分且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除理由,劳动者有望获得经济补偿或赔偿。 总之,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应依法维权。在维权过程中,应当及时、全面地收集证据,并积极寻求相关部门和组织的帮助。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应当尊重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 结语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因此,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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