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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如何承担责任?
释义
    1、公司如成立,受害人可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
    2、公司如未成立,受害人可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
    一、发起人发起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责任有哪些
    发起人发起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责任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对象、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定价的,交付出资的股东应当补足差额,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应当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成立过程中,因发起人过错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除补回抽逃资金外,还按抽逃资金数额处以一定比例的罚款。
    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包括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有:
    1、费用负责。即对设立活动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股份返还责任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如果认股人已经认购并支付了所认购的股份,公司无法成立,认股人必然会遭受损失。在公司成立过程中,设立行为主要由发起人进行。因此,发起人应当对公司无法成立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3、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对设立公司因自身过失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义务。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有何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有以下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全体发起人对公司设立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全体发起人负返还已缴纳的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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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20: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