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委和检察院的关? |
释义 | 监察委与检察院的关系: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监察委是“监察委员会”的简称,属于国家机关。职能:监察委主要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依据《监察法》以及《刑事诉讼法》工作。 检察院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司法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能:分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其中在办理公职人员犯罪时,当纪委或监察委办案结束时,可以移交检察院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 在依法反腐败的过程中,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是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 监察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检察院行使公诉权。对于监察委移送的案件,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委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情形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体现了对检察机关权力的尊重,也体现了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监察委和检察院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职责不同; 2、法律依据不同; 3、负责对象不同。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检察院可对公安局法院等机关进行监督,行使检察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三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接受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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