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业固废处理服务企业资质。一般固废处理资质。固废处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一般固废处理资质证书是由国家部门发放的证明某单位具有处理固体废弃物的资格的文件。申请该证书要求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具有1套以上固体废物运营管理经历,并具备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能力,年综合处置固体废物1万吨以上,或累计处置固体废物2万吨以上。 申请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环境工程及相关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3人以上,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验。 2、有符合交通主管部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3、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运输和临时储存设施、设备和储存设施、设备。 4、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5、适用于运行中的危险废物类型的所有处置技术和工艺。 6、危险废物管理安全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7、危险废物经填埋处置的,依法取得填埋场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以及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并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