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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证据应该怎样收集
释义
    收集离婚证据的标准如下:
    一、证明离婚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和法定离婚原因的证据;
    二、证明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
    三、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离婚证据:
    1、夫妻双方有财产协议的,应当提交协议等有关证据;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当提交银行账户;
    3、证明有股票并向法院申请调查的,应当提交股东代码和资金账户;
    4、证明有机动车的,应当提交车辆行驶证;
    5、证明有房产的,应当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付款发票。
    四、争取子女监护权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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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0:3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