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债务余额,是指过去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所形成的、由本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并预期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单位或者个人的现时债务。包括各种贷款、应付账款和垫款等,有时还包括所欠债务。债务的形式通常是金融工具,如债券和长期票据、短期票据。债权人可以是个人、银行或养老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他们借钱是因为他们相信债务人有义务偿还本金和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