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行政诉讼中怎么去体现检察机关? |
释义 | 法律分析: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时可以体现检察机关的职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若是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误的,可以抗诉。 一、法官犯罪还用高法审批吗 不用,可以直接向法院所在地的检察院举报。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二、最高法院判错决书下来有错误应该怎么办 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二审、再审判决或裁定均为终审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于法院的判决有错误的,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最高法律监督机关,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应当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三、什么是抗诉? 抗诉是指地方各级检察院对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依照法律程序要求人民法院改判或重新审理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 在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均有抗诉程序。 民事抗诉: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监督的方式主要是检察院对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认为确有错误的,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即通过抗诉行使检察监督权。 刑事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行政抗诉:检察院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法定程序提出抗诉,对于检察院的抗诉人民法院必须予以再审。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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