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子定金交了可以退吗? |
释义 | 通常情况下,可以退,但是定金不能退。如果是出于购房者自身原因,比如签了认购书后又反悔的,购房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购房者交款后反悔,违背了认购协议的根本目的,定金是不退的。再者因个人征信贷不了款,购房也定金不退。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退还购房定金的情况如下: 1.开发商无销售许可证或者产权证,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导致购房合同无法达成; 2.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如已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 3、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如卖家对房屋信息表述模糊,合同主要条款无法确定,或者卖家对认购书中的条件,如房屋面积、价格等进行修改等; 4、买卖双方均无过错,但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旧未能订立。如因第三人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致使该商品房项目未能建设或未能按原约定建设等。 如果买受人在意向书约定期限内,将所购房屋转售给其他第三人,致使开发商未能正式签订合同的,应双倍退还购房人定金。如果双方仅因正式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不能达成一致,而与意向书内容无关的,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也应将定金全额退还给购房人。所选购的住房是否已被抵押、查封;如由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销售的,应了解该公司是否具有房地产中介资质等。以上这些情况均可登陆市国土房管局网站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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