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申报包括的债权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四十七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当事人提起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案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由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管辖。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管辖的有关债务人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由上级人民提审,或者报请上级人民批准后交下级人民审理。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如对有关债务人的海事纠纷、专利纠纷、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等案件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上级人民指定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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