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需要材料: 1、《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2、 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未成年人本人申请的,需监护人签字同意); 3、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在校学生); 4、父母共同签署的同意书(父母离异的); 5、本人同意书(本人已满10周岁,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 6、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末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