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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行使方式
释义
    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日常处理需协商一致,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另一方未否认即视为同意,不得事后否认。未经同意擅自处分可被宣告无效,但第三人不知情则有效。损害配偶需赔偿。擅自处分产生的债务由个人财产清偿。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继承或赠与财产等。
    法律分析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包括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但涉及到对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的,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
    夫妻一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另一方明知其行为的发生及其后果而不作任何否认表示的,即视为同意,事后该方不得以自己未参加处理为由否认处理的法律效力。
    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对方有权请求宣告该处分行为无效,如果第三人不知道也无从知道夫妻一方的行为属于擅自处分行为的,则该处分行为仍属有效。
    一方因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给配偶造成损失的,则应当给予赔偿。
    因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应由该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例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戚朋友所产生的债务;或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却未用于共同生活等所产生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双方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平等权利。日常处理需一方决定,重要决策需平等协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处分。未参与处理视为同意,不得否认法律效力。未经同意处分可被宣告无效,但第三人不知情则有效。擅自处分造成损失需赔偿。个人债务应由个人财产清偿。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收益、继承等。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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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6: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