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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解除的条件有什么,建筑施工合同解除的注意事项
释义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解除条件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比如黑恶势力,利用欺诈或者胁迫手段承包工程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比如发包人与承包人故意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息,以建筑施工合同转移资金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比如以建筑施工合同为名,实际进行利益输送,进行行贿受贿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修建涉及公共利益工程中双方故意降低质量标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建筑施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建筑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有:签订合同的当事人真实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等;合同的标的、数量和价款等具体的内容;建筑施工项目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等等。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解除要求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解除要求是:(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双方故意降低质量标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合同违背公序良俗;4、法律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比如黑恶势力,利用欺诈或者胁迫手段承包工程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比如发包人与承包人故意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息,以建筑施工合同转移资金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比如以建筑施工合同为名,实际进行利益输送,进行行贿受贿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修建涉及公共利益工程中双方故意降低质量标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工程价款如何结算
    一、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按照合同价格确定工程款
    二、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又不能修复的工程当事人请求支付工程款的,法院不予支持。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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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9: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