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资人是否可以要回房子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 出资人不可以要回房子,双方具有书面房屋代持协议或其他正式说明可以证明借名买房事实存在的除外。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借名买房产权归属对方,出资人仅具有债权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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