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对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用个人财产购房,属于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1、婚后,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该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应当被认定为该子女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如果夫妻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房产,该房产应当被认定为该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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