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资,股东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的转移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有以下几种: 1、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2、股东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股东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股东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3、股东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股东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以土地作价入股公司的步骤如下: 1、注册资本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资; 2、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公司对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后,有可能确定自己股份的大小; 3、以公司名义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 4、注意非货币性财产的比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