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未成年人的 犯罪嫌疑人 被法院再次取保候审,在 办理取保候审 的同时,法院会留下犯罪嫌疑人的联系方式,法院在开庭时,会按照留下的联系方式,通知犯罪嫌疑人到案开庭。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法院是被人保的,法院也可以通知担保人开庭时间,然后由担保人会同监护人,带领犯罪嫌疑人到案开庭。 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会 变更强制措施 ,通知 公安机关执行 。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