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企单位依法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可以吗 |
释义 | 国企单位可以依法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单位和个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三条,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条件及限制性要求都作了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至第十九条对《劳动合同法》作了细化,具体列示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十三种情形和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十四种情形。 二、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有哪些情况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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