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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有企业劳动合同违约责任主要是什么
释义
    国有企业劳动合同违约责任主要是:国有企业劳动合同违约责任主要是支付违约金。
    一、只签三方协议但没签合同打官司能胜诉么?
    三方协议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任何一方违反约定,都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以说,毕业生签完了三方协议不去工作,用人单位是有权要求毕业生承担违约责任的。
    至于要不要支付违约金,要看协议中有没有约定。如果三方协议或者事后签的补充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就要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当然,若违约方觉得数额太高,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调整,协商不成可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调整。
    三方协议的性质不属于劳动合同。三方协议只是用以约定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将来的就业意向的文件,即用人单位与应届毕业生约定毕业后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协议,属于预约合同,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
    三方协议不会保障你在用人单位的劳务报酬及福利待遇,一般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动终止。因此签订三方协议以后依旧要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国企股权转让职工需要安置吗
    股权转让涉及国企改制的,变更为非国有控股的,涉及职工安置问题。但并非所有的股权转让都涉及职工安置。
    如果股权转让没有造成失业,国有企业是无须补偿的。员工仍然持有先前购买的股份。
    在劳动合同期内,或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无缘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获得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赔偿款,则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
    三、服务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服务期解除劳动合同合法,不过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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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9: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