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害荣誉权人的物质利益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 侵害荣誉权人的物质利益的行为有拒发或少发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如少发奖金),以破坏他人荣-誉为目的故意损毁荣-誉权人的奖杯、奖品、奖章等。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条 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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